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
环办人事函[2018]115号
关于增补国家环境保护培训基地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环境保护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,机关各部门,各派出机构、直属单位,各其他有关单位:
根据环境保护培训工作需要,经有关部门推荐,我部决定增补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等5个单位为国家环境保护培训基地,现将名单(见附件)印发给你们。
请按照《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环境保护培训基地名单的通知》(环办人事〔2016〕113号)要求,建设好、使用好国家环境保护培训基地,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环保人才队伍,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,加快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支撑。
附件:国家环境保护培训基地名单(增补)
环境保护部办公厅
2018年1月22日
附件:
原文链接:http://www.zhb.gov.cn/gkml/hbb/bgth/201801/t20180130_430564.htm